欢迎登录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今天是
深圳市地方标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24-10-11

  近日,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牵头起草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来自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康宁医院的七位专家参加评审。

IMG_20240903_143707b.jpg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组关于标准的情况汇报,随后对标准条文进行了审议和质询,最终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有利于促进深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高效、高质量推进与实施,同意标准通过评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对保护患者安全、评估和管理药物风险、促进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体现需要大量的统一性、指导性文件进行保障,目前国内尚缺乏符合两法规定的市级层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配套性、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体系,且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超出两法规定的不良反应上报范围的风险事件需要处理。本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高效、高质量推进与实施。
  下一步,深圳市药物警戒院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尽快报送标准化主管部门提请发布实施,并加强后续的标准宣贯实施工作。

供稿: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