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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积极推动上市持有人药物警戒制度实施与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24

  为推动梅州市药品上市持有人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制度实施,提高药物警戒管理水平,保障药品安全。近日,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一行7人组成专项检查组前往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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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汇报了近年来企业药物警戒体系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对公司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人员配置,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不良反应报告收集、上报、评价,以及风险信号处置,档案建立,PSUR报告撰写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了解。
  此次检查促进了企业药物警戒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提高了企业的认识,解答了企业在药物警戒实施工作中存在问题,受到企业好评,达到预期效果。

供稿:梅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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