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心开展监测业务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26
为落实药物警戒制度,保障公众用药化械安全,进一步推进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监测计划,河源市中心先后前往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埔前人民医院、源城区人民医院开展不良反应监测业务督导工作。 供稿:河源市食品药品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附件:
|
版权所有: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粤ICP备0508544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21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24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2楼 邮编:510080 传真:37886552 邮箱:gdadr@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