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参加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调研交流
发布日期:2022-06-01
5月26日,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40号)的有关要求,推进我省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率队前往中山大学口腔医院实地调研交流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 座谈会上,中山大学口腔医院对本院开展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包括成立试点工作组、制定上报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反映存在问题等。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评价、系统使用等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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