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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举办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1-12-0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5号文发布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拟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物警戒关键技术的理解与应用,近日,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南沙区市场监管局和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辖区内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了培训会。
  会议就《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简称GVP)中重要概念进行了解读,对日常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指导,对提交不良反应报告表时易出现的问题着重讲解说明,并再次强调了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GVP开展药物警戒活动。参训代表对药物警戒的体系建设等提出具体问题和建议,市中心授课人员与企业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南沙区、白云区监管人员及辖区内上市许可持有人共50余人参加了这两场培训会。

供稿: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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