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今天是
惠州市中心组织参加2021年药物警戒专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1-11-12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动《规范》落地实施,10月19至21日,惠州市中心组织辖区内11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物警戒负责人和监测员参加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举办的2021年药物警戒专题培训暨第八届中国药物警戒大会(线上)。
  专题培训紧紧围绕“创新、合作、发展,共创药物警戒新时代”主题,从药品研发、生产、使用等环节诠释药物警戒贯穿于药品全生命周期理念,旨在倾听前沿思想、汇集各方智慧,促进学术交流,推进药品监管新发展,推动构建社会共治的药物警戒新格局。

惠州.jpg

  培训期间,市中心组织召开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建立有效的药物警戒体系展开讨论,提高大家对药物警戒制度的重视和认识。
连续三天的培训有效指导惠州市持有人把握即将实施的《规范》核心内容,更好地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奠定良好的基础。参训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匪浅。

供稿:惠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