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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心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分析讨论会
发布日期:2021-04-15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我省各级监测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发现和处置能力,省中心于2021年4月14日在佛山召开了2021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分析讨论会。
  会议针对广东省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预警规则如何设置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式进行了充分讨论,结合省市两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实际情况,讨论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试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风险预警规则研究的方法和路径的具体内容,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了探索方向。
  省中心医疗器械监测科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珠海、韶关等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设备科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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