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心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讨论会
发布日期:2020-02-05
为适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监测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我省市级监测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发现和处置能力,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在广州召开了2019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讨论会。省中心器械监测科和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门等市级监测机构以及南方医院设备科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就现阶段如何基于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开展风险信号预警展开讨论,佛山中心汇报了数据自动化统计和风险预警工具研究的现况,与会人员积极讨论并提出完善建议。随后,参会人员梳理、讨论了2019年第四季度发现的风险信号和处置情况。 本次会议是《办法》实施后首次召开的省内季度风险信号讨论会,对我省适应新的监测要求,提升市级监测人员业务能力,及时有效发现和处置风险具有显著意义。
附件:
|
版权所有: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粤ICP备0508544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421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24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2楼 邮编:510080 传真:37886552 邮箱:gdadr@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