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在广州市举办
发布日期:2019-10-30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提高广州市各有关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能力,10月16日-18日,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了三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代表7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介绍了我省医疗器械产业现状及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重要意义,解读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和指导原则,培训了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的操作。强调了各单位应按照《办法》规定及时注册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用户,主动维护用户信息,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各单位代表积极参与,踊跃交流,为后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供稿:医疗器械监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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