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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第五期培训班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19-03-27
    为帮助我省企业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及时、有效控制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3月20日,第五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培训班在广州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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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开班动员讲话,介绍了我省医疗器械产业现状以及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重要意义,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正确认识工作模式的转变。鼓励参会企业代表认真学习、积极传达落实,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培训内容包括《办法》和配套指导原则详细解读、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操作以及企业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经验分享等。各企业代表积极参与,为后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供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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