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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公开征求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8-09-11

  为规范持有人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落实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主体责任,遵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联系人:周悦鹏

  电 话:010-88330848

  传 真:010-88330848

  邮 件:yhjgs@cfda.gov.cn

 

  附件: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转载来源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转载时间:2018年9月11日

     转载链接:http://cnda.cfda.gov.cn/WS04/CL2051/330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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