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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6

  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7月中心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含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一批,请具有以下资质的回收公司上门报价。
  回收公司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报废回收资格;4、免费提供报废及相关事宜的服务;4、免费上门搬运。
  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15:30,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回收资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到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行政秘书科报名,并在查看实物后现场报价,我中心将按同等服务的条件下,价高者得的标准进行回收处置。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2楼1205房,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37871525。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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