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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与管理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4

  根据《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等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我中心拟开展“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与管理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与管理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
  二、项目价格
  项目采购控制价格为6万元。
  三、项目需求和目标
  1.  项目需求
  完成国内外医疗机构制剂的法律法规,相关文献检索分析。完成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监测现状调研。开展专家访谈和咨询,形成不良反应监测及管理体系构建要求。构建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及管理体系新模型,形成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新标准。
  2.  项目目标
  (1)撰写论文1-2篇。
  (2)完成研究报告1份。
  (3)形成构建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及管理体系模型1个。
  (4)申报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与管理体系构建相关新标准1个。
  四、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有承担本研究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医疗机构药物警戒相关资源或研究经验。
  4. 广东省地市级先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或药物警戒机构优先考虑。
  5. 国家或省级药物警戒相关重点实验室优先考虑。
  五、申请单位提交资料内容要求
  申请单位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的具体任务、成果指标和实施计划。
  2.申请单位的工作基础、实施优势和保障措施。
  3.项目经费预算安排。
  4.申请单位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有关材料。
  六、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时限要求
  申请单位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7:00前(以实际接收资料时间为准)。
  联系人:郭延召,联系电话:020-37886559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2楼1220房
  七、遴选原则
  根据申请单位项目方案、预算报价、实施实力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评选。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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