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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辅助评价工具继续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3

  为进一步适应未来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开展的各项新要求,解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工作中的痛点及难点,我中心拟开展“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辅助评价工具继续研究”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辅助评价工具继续研究。
    二、项目需求
  基于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辅助评价工具,完成以下工作:
  1、扩展基础数据库;
  2、增加完善校验规则库;
  3、升级优化校验功能;
  4、辅助评价工具易用性提升。
  三、项目价格
  项目采购控制价格为29.8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有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辅助评价工具研究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研究经验的组织机构。
  五、供应商提交资料要求
  (一)提交资料内容:
  1、药品不良反应辅助评价工具继续研究方案;
  2、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质量控制方法、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和项目报价等;
  3、供应商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二)递交资料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
  (以实际接收资料时间为准)
  (三)递交资料方式:
  所有资料应以用印扫描版形式,作为以“辅助评价工具继续研究项目供应商资料”为标题的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省中心邮箱gdadr@163.com。
  不接受上门提交。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0-37885183
  六、遴选原则
  根据供应商综合实力及报价情况进行择优评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