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燕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4
各科室:
经中心支委会研究决定:
林燕芬同志任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化妆品监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颖同志任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械安全评价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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