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指引
发布日期:2022-09-30
(一)适用范围: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消费者(个人)等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二)报告途径:
(三)报告表填写要求: 详见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写指南》。 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网址:http://www.adrs.org.cn/)。 (四)注意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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