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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报告申请指引
发布日期:2022-11-08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核发服务指南》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检索工作的函》(监测与评价综〔2021〕6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申请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报告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需要开展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核发申请和办理工作的药品,以及需要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申请工作的药品。
  二、申请资料
  按规定填报《出具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报告申请表》(见附件),提供首次注册和最近一次再注册批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若企业更名还需提供更名相关证明)。
  三、相关事项
  申请资料可递送或邮寄至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检索报告领取方式由申请企业自行选择。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2楼药械安全评价科
  联系电话:020-87331724       联系人:廖洪涛

附件:出具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报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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