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木子曰
留言日期:
2024-10-18
主题:
关于产品信息变更后在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更新的问题
内容:
请问各位老师,持有的产品的有效期延长(备案已公示),应当在国家直报系统上更新呢?还是同时在“广东省药物警戒与风险管控系统”同步更新呢?审核期大概多长?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18
答复时间:
2024-10-18
答复单位: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答复内容:

你好。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直接报告系统中完成更新。省中心会按照系统提交顺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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